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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6-03-07 | 點閱數: 544

嘉義縣「105學年度國民教育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公告

一、鑑定申請:符合資格學生向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並完成初審,一律由學校統一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鑑定報名時間及地點:詳見簡章

三、測驗時間及地點:105年4月23日(星期六) 嘉義縣特教資源中心(興中國小)

四、詳細內容請自行下載附件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