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內容以輔導學校品格深耕為主,針對各校的特色及已推動之品格計劃,引導領導團隊檢視學校品格教育執行策略,協助學校針對實施現況與急需突破之處擬定行動方案。課程採取演講、團體討論、個案分享,提供教學資源及個別學校的發展分析。全程以英語進行,課程資料將翻譯成中文,中英對照,備有即席翻譯,但進行方式需高度互動,採即席討論、分享及報告。參與課程團隊具備英語基本能力尤佳。課程資料請參考(附件一)。
1. 全校推動品格教育計劃至少2年以上。
2. 校長帶領品格教育推動領導團隊,一校共6位成員,所有成員均承諾全程參與並完成課程。 (參加成員乃實際參與校內推行品格教育之小組成員,例如教務、學務及輔導各處室主任。)
3. 帶隊校長於現職學校需至少還有2年以上之任期。
4. 獲選團隊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6,000元整,於課程結束後取得證書得全額退還。
5. 獲選學校校長代表學校簽署合作備忘錄(附件二),並承諾將課程所學及結果帶回學校運用。
6. 宏達基金會將於培訓結束後該學年的下學期初舉辦同學會。由參與培訓的學校團隊分享將所學帶回學校運用後的實施情況,與會報告,與同屆學員交流,相互支持並共同學習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