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4年3月29日科推字第10404000471號函辦理
計畫內容參見官網http://www.ntsec.gov.tw/User/Article.aspx?a=2941
一、本案第一階段核定由各合作大學於4月至7月期間,到全國16個小學或社福機構據點,提供18小時科學教育課程及活動服務。
二、請各校人員於服務時間參與教學觀摩並協助課堂秩序維護,以提高學童學習效益及服務品質。
三、本計畫輔助經費未包含參與學童之餐點,如活動課程涵蓋用餐時間,商請各受服務單位準備。
四、有關本案活動安全乙節,請各校惠予妥處。
恭喜本縣3校團隊榮獲補(協)助.引進國家資源.嘉惠社區學子.特此申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