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運動傷害防護員授證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30038522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法規檢索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謝昕庭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