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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社教科 - 活動訊息 | 2014-10-17 | 點閱數: 580

一、本比賽分初選及決賽兩階段舉行,初選收件日為103年12月15日(一)至26日(五)止,以郵戳為憑;決賽訂於明(104)年2月7日(六)假桃園縣立體育場(巨蛋)舉辦,相關參賽辦法及報名表詳載於徵件簡章,並可由該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http://www.tyccc.gov.tw/『下載專區』。
二、檢送「第九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徵件簡章、海報電子檔各1份。
三、本案承辦人: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羅炤月專員,聯絡電話:03-3322592轉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