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救國團 - 活動訊息 | 2013-07-18 | 點閱數: 605

102年第二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壹、活動宗旨
    為獎勵教師發揮教育大愛精神,關懷弱勢學生努力克服困境,協助低收入戶學生成長學習,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鼓舞學生挫折奮起有成,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我國訓育教育工作者之專業精神,充分表現教師傳道、授業、解惑成人之美的具體成果,及致力於提升青少年德育及群育、導引同學從事正當社團活動、促進課業與課外活動之平衡發展,有顯著成效或貢獻,深受師生及社會家長所共同肯定之典範教師。

貳、指導及主協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
  (一)懷恩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二)陳玲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三)中國青年救國團
 三、協辦單位:台灣教育大學系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

參、推動及審議機制
 一、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教育大愛菁師獎指     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教育與社會碩望七人為委員,並敦請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
 二、委員會設置顧問二名、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主任委員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為辦理遴選作業,由工作小組(7人)擔任初審工作,另由指導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14名(分2組,每組7名),組成複審小組,一組評審「幼兒園組」、「國小組」,另一組評審「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特殊教育組」。決審小組由指導委員(7人)擔任。

肆、選拔獎項及參與選拔資格 
 一、遴選組別:分「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特殊教育組」(特教學校或高中職以下學校特教班)共五組。
 二、名額:各組選拔10名,五組共計50名。另可視推薦情形,酌予增加10位名額,以表揚偏鄉及離島表現傑出之特殊案例。
 三、獎勵:不分名次,得獎者各獲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及獎座乙座。
 四、資格:接受推薦參與遴選之教師,須為中華民國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特教學校(班)擔任專任教師五年以上,且具備以下條件之ㄧ者:
  (一)能發揮愛心耐心、去關心協助弱勢學生解決困境,力爭上游,有具體事實者。
  (二)能鍥而不捨,積極投入,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具有愛心熱忱,足以感人者。
  (三)能以教育愛心,感化學生、使遭挫折學生再生信心,正向表現者。
  (四)能矢志教育志業,發揮教師傳道、授業、解惑成人之美之教育大愛精神者。
  (五)從事社團或課外活動相關工作之輔導或指導工作,鼓勵弱勢學生培養及投入正當休閒活動,熱心負責,有具體成效者。
  (六)對推行學生品格教育或訓育政策成績卓著,有具體成效者。

伍、推薦日期:102年6月15日起至102年7月31日止。

陸、推薦相關作業:
一、教師由學校推薦或相關人士推薦(如:校長、教師或教育相關團體),推薦學校或相關推薦人須填寫推薦表(如附件),並檢附被推薦人個人簡歷及具體優異績效。
二、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酌。
三、相關表件,請至下列單位網址下載:
  (一)懷恩慈善基金會
(
http://www.hcf.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35&Itemid=49)
  (二)中國青年救國團(
http://www.cyc.org.tw/)
  (三)台灣教育大學系統:
1.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http://w3.tmue.edu.tw/front/bin/home.phtml)
2.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http://www.nhcue.edu.tw/)
3.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http://www.ntcu.edu.tw/newweb/index.htm)
4.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http://web.npue.edu.tw/front/bin/home.phtml))
  (四)教育部(
http://www.edu.tw/)
  (五)各直轄市及縣市教育局(
http://www.ks.edu.tw/edunet.htm)
  (六)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
http://www.cyc.org.tw/AllContact.asp)
四、一律採通訊推薦,請於102年7月31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102年第二屆教育大愛「菁師獎」工作小組」(地址:台北市松江路219號四樓406室,電話:02-25025858轉259)。

柒、遴選程序:
一、初審:8月9日(星期五)前,由初審小組依推薦資料分組進行書面審核,選出入圍教師晉級複審。
二、複審:8月16日(星期五)前,由複審小組複審,完成複審工作。
三、決審:8月23日(星期五)前由決審小組決審,確認得獎者名單。

捌、頒獎時間:另訂
玖、頒獎地點:另訂

拾、活動洽詢:102年第二屆教育大愛「菁師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江孝平先生                                   
      ※電話:02-25025858轉259                                
      ※E-mail:svc@cyc.tw
      ※網址:
http://www.cyc.org.tw/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219號4樓406室

拾壹、附則:
一、各推薦單位對所推薦人員,在主辦單位核定前,有不適宜推薦之情事發生,請隨時通知主辦單位以停止其推薦作業。
二、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不實者,應撤銷其資格。
三、被推薦人相關資料,無論是否入選,不另退還。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 報名表格 歡迎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