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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人事選聘 | 2013-06-25 | 點閱數: 4283
本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積分審查複查後排序結果公告如附件,請自行點選參閱。
教師申請介聘他校積分相同時,應依年資積分、成績考核積分、獎懲積分、進修研習積分、生日(年長者優先)等條件依序決定先後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