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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沄水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8-11-19 | 點閱數: 796

一、資格條件:
   1、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台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之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暨教育部「97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計畫辦理,本短期促進就業案係經勞委會認定為特定計畫之定期契約,期滿離職無資遣費。
2、待遇及工作時間:依教育部經費編列標準,按日計酬,每日新台幣1,000元整,並有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由本校依校務教學需求彈性調整運用。
   3、僱用期間:自97年11月24日(僱用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
   4、具有大專院校畢業以上學歷、性別、年齡不拘。
   5、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及網路操作基本處理能力)者,另具有教師證(或修習教育學程)及具有圖書資訊管理、活動規劃能力者尤佳。
   6、名額:正取1名,列冊候用數名。
二、工作項目:
   1、以協助辦理弱勢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及課後照顧為主。
   2、圖書管理(協助整理圖書、編書目與圖書上架、借還書) 、文書處理。
   3、其他校務行政相關事宜。
三、工作地點:嘉義縣中埔鄉沄水村5鄰16號(嘉義縣沄水國小)
四、報名方式:
   1、請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填妥「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報名表(置於本校網站)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97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前,親自(或託他人)送達本校教務處。
   2、正取1名,並依面試成績高低列冊候用數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上級增列僱用名額或職務出缺,依序遞補。
   3、面試時間:97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報到時間:當日9:40前),請攜帶身份證或相關履歷證件。
   4、面試內容:每人15分鐘,以口試佔50%、教學能力佔50%。
   5、錄取公告:21日下班前公告於本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
(正取人員於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上午八時前向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錄取人員不得拒絕非專長學科之教學。
備取人員,如接獲通知補正時,應於通知之日起一天內向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
   6、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7、洽詢電話及承辦人:2531654教導主任李志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