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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1-04-08 | 點閱數: 743

臺灣藝術大99學年度學-戲劇學系-表演藝術教學碩士在職進修班

請參閱該校網頁http://www.ntua.edu.tw/

碩士在職專班招生項

一、 報考資格:〈摘錄如下,請詳閱招生簡章。〉
1.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請參閱簡章附錄一之規定)。

2.並現為高中職或國民中小學在職教師(含正式與代課、代理教師),具教學年資滿二個學期以上者。前述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算至100630日止。

3.報名人數未達20人(含)以上,本學年度以暫不招生為原則。考生所繳之報名費均予退還。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通訊報名。【完成繳費後,方可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單。】

三、報名日期:〈請提早繳費,未能於期限內入帳列印郵寄報名表件,視同未完成報名。〉
1.網路填表系統開放時間:100年4月29日下午二時起至100年5月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止
2.繳費截止日:100年5月5日下午三時前〈能於當日入帳〉,且列印郵寄報名表件,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
3.列印報表系統開放時間:100年4月29日下午二時起至100年5月5日下午五時止
4.報名網址: http://uaap.ntua.edu.tw/enroll/
5.
報名表件資料郵寄日期:100年4月29日起至100年5月5日止,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以郵戳為憑,逾期
                                     退件,不退費。)

四、簡 章:
 1.可逕行上網下載

 2.親至本校大門口警衛室購買(簡章每本新台幣100元)
 3.函購:
請於100年4月1日起自100415日止(以郵戳為憑),附貼足限時郵資之B4回郵信封一個(請填妥姓名、地    址、郵遞區號。每份簡章之回郵限時郵資為新台幣17元超過一份以上者請洽郵局計價,郵資不足待補足後再寄,若因此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及簡章工本費之郵政匯票(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匯票戶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郵票代替恕不受理),信封上註明「購買教師在職進修表演藝術教學碩士學位班考試招生簡章」,逕寄至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請於規定期間內來函購買,如因逾期函購而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 請逕行上網下載,不另發售。

五、其他有關事項詳見招生簡章或上網查閱本校網站。

六、聯絡通訊:
校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校園平面位置圖〉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總機:(02)2272-2181
戲劇學系分機:2571、2581  
註冊組分機:111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