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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大同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8-08-05 | 點閱數: 1789

*報考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節、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二)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三)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暨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符合基本條件並持有國小普通班合格教師證者。
*報名時間:97年8月 12日(星期二)9時至12時。
*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39號,電話:3792144轉13)。
*簡章及報名表:即日起至97年8月12 日(星期二)12時止,請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相關表件(函索恕不受理)。
*報名手續:
 一、須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繳附下列表件(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訖發還)。
(一)報名表一份。
(二)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式二張(請貼於報名表及甄試證上)。
(三)國民身份證。
(四)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證明(限男性)。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教師證。
*甄試日期:97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甄試地點:嘉義縣朴子市大同國民小學第一棟教室

*詳情請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