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0811體委競字第09900188494號函辦理
2.甄選相關事宜
(1)資格: 1.以具備大專體育及工作所需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證、各級教練證或運動傷害防護證者優先。
3.偏遠地區或需特殊職能者,得放寬條件徵選具有中等以上學校學歷獲據該職務專長、具體育專長教 師證、具各級專業合格教練證者。
(2)工作內容:協助本校田徑隊訓練及體育行政相關業務暨校內交辦相關工作
(3)聘期:起聘日至99年12月20日
(4)進用人員薪資係按日計酬,每日工資為新臺幣1,000元,每人每月工作以22天計,最高工資每人每月新台幣2萬2,000元,有關進用人員請假及相關權利義務則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契約內容規定辦理。
(5)報名時間及地點:請下載報名表填妥後於後於99年11月2日上午09時至12時檢證至人事室報名(05)-3472654
(6)甄試時間:99年11月2日下午14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