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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學特科 - 活動訊息 | 2008-10-06 | 點閱數: 1114

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請受推薦者填寫相關表格,並於十月三十一日前(以郵戳為憑)寄交承辦單位(國語會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72號2樓),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