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取1名:鍾旻諭。
二、正取人員請於99年8月25日(星期三) 下午1時30分前向本校人事室報到,未報到者,以自願放棄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報到當日請攜帶教師證及學經歷證件正本暨相關證件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