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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07-16 | 點閱數: 537

一、宗旨:為宏揚中師優良學風,鼓勵並肯定中師校友在作育英才、服務人群、對國家社會具有特殊貢獻或成就者,特訂定本要點。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校友總會
承辦單位: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三、表揚時間:每年校慶慶祝大會當天-99年12月11日(六)

四、表揚地點: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台中市西區民生路一四○號)

五、表揚類別與標準:
(一)教學及學術類:任職各級學校教師及從事學術研究或藝術創作具有特殊表現之具體事實者。
(二)行政類:任職於各公私立機關及學校之行政人員,有特殊優良績效者。
(三)服務類:從事社會教育或服務工作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四)其他具有特殊表現之具體事蹟,足堪表率者。

六、表揚名額:每年度以表揚傑出校友十名為原則。

七、表揚方式:
(一)由母校校長於校慶典禮上表揚頒贈每位傑出校友獎牌乙座,以資激勵。
(二)校友傑出事蹟刊登於母校「校訊」廣為顯揚。


八、推薦日期:每年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止。

推薦表.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