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依「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招收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畢業於我國公私立大學心理、輔導、諮商相關系所。
(二)具備諮商心理師證書。
(三)具備臨床心理師證書。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開始報名,依簡章規定郵寄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於115年8月14日截止(郵戳為憑)。
三、甄選方式: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所需各項表件詳招生簡章。
四、收費標準:錄取生修課之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台幣4,900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台幣3,000元整。
五、請詳閱招生簡章或臺北教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官網/最新消息(網址:https://cce.ntue.edu.tw/onenews/177);如有學分班問題請逕承辦人歐小姐(電話:27321104分機8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