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為鼓勵並支持具本土語文課程教學意願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取得教學資格,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以提升教師臺灣台語聽說讀寫之語用實力,以及參與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準備。 |
| 二、 |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
| (一) | 實施對象:各國民中小學具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之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
| (二) | 報名資格及錄取順序: |
| 1、 | 國民中小學教師,具本土語文授課意願,惟尚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B2)語言能力認證者。 |
| 2、 | 符合前項資格者,視下列條件依序優先錄取: |
| (1) | 已通過臺灣台語基礎級或中級語言能力認證,且已報名近期臺灣台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者。 |
| (2) | 規劃於115年10月,報名教育部116年3月臺灣台語中高級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者。 |
| (3) | 已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語言能力認證,且已報名當期臺灣台語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者。 |
| (4) | 具臺灣台語(基礎能力)者。 |
| (三) | 報名方式: |
| 1、 | 即日起至115年8月16日(星期日)止,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線上報名,並依將依報名先後順序,及本計畫第四點規定,依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
| 2、 | 課程代碼:5688600。 |
| (四) | 課程說明: |
| 1、 | 課程日期:自115年8月20日(星期四)起至8月22日(星期六)止,共計3日(計16小時)。 |
| 2、 | 課程實施:採視訊方式辦理,線上教室連結於開課前以E-mail通知錄取教師。 |
| 三、 | 教師於參與研習課程期間,由其任職學校核予公假,並請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研習課程結束後,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後研習人員出勤記錄,函送其轄屬任職單位之教育主管機關;另有關各縣市所屬學校教師部分,請各地方政府配合所規劃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之獎勵計畫,或補助機制進行宣導,鼓勵教師踴躍報名。 |
| 四、 | 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中小學閩南語文增能輔導辦公室」詢問。電話:04-22183840;電子信箱:taigi2023@mail.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