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設班別:國民中學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專長(臺北),共1類班級,開設4個階段。
二、招生對象:
(一)以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為原則。
(二)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以下簡稱代理代課教師)。
註:持有特殊教育證書之教師,持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報名者,於修畢課程學分後,5年內不得逕行主張轉任中等學校普通科教師。(依教育部110年10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39050號函示辦理)。
(三)錄取順序:按照線上報名順序錄取。
三、預計開班時間:115年暑假至117年寒假,共四個階段。
四、有意願參加台北輔導自費班之教師,請協助於115年6月13日前回填,額滿即停招,填寫網址(https://scedux.com/qVqX)。
五、其他事項請參閱招生簡章,如有其他問題請洽文化大學馬浩屏先生(電話:02-2700-5858#8733;E-mail:hpma@sce.p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