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名額每班25至50名(1班),以縣市薦送報名者優先錄取;倘尚有名額,再開放符合資格之教師自由報名。
三、各班別招生簡章如附件,目前為自由報名階段,招生對象及錄取順序如下,所需費用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一)115年度「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在職教師加註情緒與行為需求次專長學分班」:
1.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並任職於國小或特殊教育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
2.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國小(或特殊教育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二)115年度「幼兒園在職教師加註特殊教育次專長學分班」:
1.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合格專任教師或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園長、園主任、中心主任。
2.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教保員。
3.準公共幼兒園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合格專任教師或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園長。
4.私立幼兒園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合格專任教師或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園長。
5.教保服務機構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6.上列對象除須具幼兒園教師資格外,需實際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年資3學年(或3年)以上,且其任教班級或園長、園主任、中心主任任職教保服務機構以連續2年安置經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通過 之特殊教育幼生者為優先錄取。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臺南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電話:06-2139993或06-2133111轉246-249;傳真:06-213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