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以運競(二)字第1150301018A號令修正發布,並將名稱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運動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