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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26-05-04 | 點閱數: 34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以運競(二)字第1150301018A號令修正發布,並將名稱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運動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如附件。

  • 本案相關電子檔請至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參閱。
  • 本次修正重點請各單位確實依新規定辦理,並配合檢視相關作業流程。
  • 如對本行政規則修正內容有疑義,請逕洽競技運動司張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