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訓練與檢定及複訓審議小組組織及作業要點」第1點、第9點附表1、附表2及第10點附表3、附表4,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以運全署綜字第115010022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綜合規劃組施專門委員,電話:(02)8771-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