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苗栗縣政府115年3月26日府教務字第1150063954號函辦理。 |
| 二、 | 115學年度苗栗縣出缺學校為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苗栗縣立大同高級中學等2校。 |
| 三、 | 報名資格:參與遴選者,應符合103年1月22日修正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本次遴選開放各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
| 四、 | 收件日期及地點: |
| (一) | 通訊報名: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達(郵戳為憑)。 |
| (二) | 親自或委託報名:至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上班時間內)收件。 |
| (三) | 送達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並請註明「參加苗栗縣立OO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
| (四) | 逾時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電洽037-559679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