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職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 嘉義縣特殊教育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辦法要點。
(三)嘉義縣政府115年1月15日府教學特字第1150014734號函辦理。
二、甄選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及愛心及無不良嗜好者。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特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需協助下列工作事項:
(一)配合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如哭鬧、送醫、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生活輔導、生活教育之指導及處理,如大小便清潔盥洗、安全維護(如晨間活動、戶外課程等)、午餐用膳、午休、生活自理訓練…… 等工作。
(三) 每日填寫工作日誌,記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處理措施與成效及每日工作內容等工作。
(四)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五) 工作時間依個案學生上課時間排定。
五、聘用時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聘至116年2月3日止,每週服務20小時。(不包含寒暑假。中途若聘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事由消失;含特教學生失去特教身分、轉學…等或縣府補助終止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
六、待遇:按鐘點給付,時數依縣府核定辦理。時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法支給,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政府法令規定辦理。
七、其他:
(一)部分工時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為計時計酬人員。不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
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之相關規定。
(二)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於僱用期間應接受學校相關人員的工作指派調遣,並應依規定完成教育訓練及遵守
一切工作規定。
(三)僱用期間學生助理員欲終止契約時,應至少於預定離職日前一個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校方同意後,始得如期辦理離職。
(四)學生助理員須依規定辦理勞保及健保,勞、健保費用機構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由縣府補助,但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績法、退休法、撫卹法、保險法之規定。
(五)教師助理員如因懈怠職守、觸犯法令或違反相關規定,經查屬實,校方得隨時予以解僱,不得異議。
八、簡章:請自行於公告網站內下載列印。
九、報名時間地點:
(一) 日期:115年2月3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上午10時00分止。
(二) 地點:本校行政室洽教務處報名〈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188號〉,電話:05-3802025轉分機12。
十、報名手續:
(一)親自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報名表乙份。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兩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簡歷表上)
2、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3、簡歷表、相關服務經驗證明。
4、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申請查閱同意書及切結書各乙份。
5、高中職以上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6、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證明(男性)。
十一、甄選日期地點:
(二)甄選地點:本校校內,考試試場於應考當天公布。
十二、甄選方式:
(一)口試15分鐘。
(二)以資料審查(佔40%)、口試(60%)兩項計分,依總成績高低為錄取順位,若同分以資料審查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三、放榜日期及方式:甄選結果於115年2月3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嘉義縣政府教育網路中心網頁 http://www.cyc.edu.tw/ 及嘉義縣六腳鄉蒜頭國民小學網頁:https://www.shtes.cyc.edu.tw/。
十四、補充規定:
(五)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