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24日以運國(四) 字第1140550537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運動交流作業要點」,其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