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4年12月15日府經發字第1140339687號函及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114年12月11日中企創字第11403008910號函辦理。
二、為帶動國內新創產業發展,爰經濟部近年大力推動新創產品或服務共同供應契約,促進相關採購需求。
三、詳細品項規格同步置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新創採購網站(網址:https://www.spp.org.tw/spp/),若有相關疑問,可洽聯絡人羅小姐(電話:02-23660812#184,電子郵件:service@spp.org.tw)詢問。
四、檢附原函及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