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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育處幼教科 - 人事選聘 | 2025-11-20 | 點閱數: 141

一、網路報名作業已截止,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得參與現場資格審查及積分審查。

二、資格及積分審查時間: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逾時不受理。

三、資格及積分審查審查地點: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新活動中心,應考人車輛請停博文街,從博文街光電風雨球場側門進入(請參閱附圖1)。另配合動線規劃,積分審查地點出入口採「右進左出」方式管制。

四、請應考人依簡章規定,攜帶報名表(自行至嘉義縣候用校長主任甄試系統以A4紙張列印)、資績積分標準表及其他應備文件至現場進行審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資料,請依照積分表評分項目順序排列,影本資料須每頁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及加蓋人事主任或兼任人事職名章。

五、請再次檢查所有文件是否完成簽(核)章:報名表(應考人簽名)、資績積分標準表(人事、校長、申請人簽章)、人事簡歷表(應考人簽名、人事主任、校長核章)、切結書(應考人簽名)、研習進修時數證明書(應考人、教導主任、人事人員、校長核章)。

六、依簡章規定,報考人於資績積分標準表確認核章後,即完成積分審查程序;報考人辦理積分審查時如對核定積分有異議時,應於積分審查當場提出申覆,提請積分審查申覆小組召開會議做成決議,於審查當場未提申覆,即為接受核定之積分,不得事後提出異議。積分審查如需補件者,須於積分審查時間內完成補件,未完成補件者,視同接受核定之積分,報考人不得事後提出異議。

七、依簡章規定,積分審查結果查詢:請報考人於114年11月23日(星期日)下午5時起自行至嘉義縣候用校長主任甄試系統查詢個人成績,不另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