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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終學科 - 行政公告 | 2025-09-18 | 點閱數: 67

一、為因應高齡學習發展趨勢,教育部鼓勵培訓合格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以自主自助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終身學習課程及活動,擴增高齡者參加終身學習活動之機會,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期程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高齡自主學習團體運作實施期間自115年4月至115年11月止。為利本計畫順利執行,教育部委請國立中正大學協助辦理分區說明會,請。報名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報名須知,時間如下:

(一)北區: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9:30-12:30。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0樓會議廳(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

(二)中區: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 14:00-17:00,線上辦理。

(三)南區:114年10月13日(星期一) 9:30-12:30。高雄市立鳳翔國民中學視聽教室(高雄市鳳山區保義街100號)。

三、凡申請本計畫之帶領人皆須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簽名或蓋章,並填寫簽署日期),於計畫申請截止日前併同申請文件送主辦縣市辦理,惟申請補助者如符需表明身分者,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違反者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四、「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及填寫範例請至教育部政風處網站/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專區(https://pse.is/EYW3R) 下載。

五、本計畫申請日期自114年11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實施計畫及報名方式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

六、本計畫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陳小姐、張小姐,05-2720411轉分機26112、26110。

七、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申請辦理本案,請就辦理地點所在向各區主辦縣市申辦,離島地區請依實施計畫說明申請。各區主辦縣市詳細聯絡方式請參閱樂齡學習網公告。

八、為促進本計畫辦理場地之多元性,並充分結合教育部相關場域資源,提供教育部終身學習相關場地供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參考(如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