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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興中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25-08-13 | 點閱數: 126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4條」、「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嘉義縣特殊教育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1040728函頒」。

(二) 113學年度第2學期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學前暨身障組第5次小組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三) 嘉義縣政府嘉義縣政府114年7月25日府教學特字第1140199986號函、114年7月31日府教學特字第1140201987號函

二、錄取名額:國小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四、工作內容: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下列工作事項: 

(一)配合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如哭鬧、送醫、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生活輔導、生活教育之指導及處理,如大小便清潔盥洗、安全維護(如早自修、升旗、體育課、戶外課程等)、午餐用膳、午休、生活自理訓練…等工作。

(三)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四) 每日上網填寫學生服務紀錄供教育部定期查閱。

(五)工作時間3名助理員每週共64小時(A生:20小時、B生:20小時、C生:24小時)學校因教學或個案需求,得彈性調整服務時間。

五、聘用時間: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不含寒暑假;若縣府補助終止或特教學生助理需求停止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

六、待遇:上班時間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鐘點給付,(每小時時薪按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時數依縣府核定辦理。

七、公告方式:嘉義縣政府教育網路中心網http://www.cyc.edu.tw/)

八、簡章:請自行於公告網站內下載列印。

九、報名時間地點:

  1. 時間:

第1次甄選

114年8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20分至9時40分。

第2次甄選

114年8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20分至9時40分。

第3次甄選

1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20分至9時40分。

  1. 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嘉義縣民雄鄉興中村30號 

電話:05-2214725#05轉輔導主任。

十、報名手續:

(一)親自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正本驗畢退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1. 報名簡歷表乙份。
  2. 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請黏貼於報名簡歷表。  
  3.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4. 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5. 相關證照(證明)

十一、甄選日期地點:

  1. 甄選報到:請於甄選前10分鐘,攜帶國民身分證至興中國小輔導室辦理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2. 一次公告分次甄選方式辦理,期程如下:

 

甄選次數

公告日期

甄選日期

榜示公告日期

試場

第1次甄選

114年8月13日起

114年8月21日(四)10:30起

114年8月21日(四)16時前公告

校發中心或當日公布

第2次甄選

114年8月25日(一)10:30起

(依前一階段甄選結果公告安排)

114年8月25日(一)16時前公告

第3次甄選

114年8月28日(四)10:30起

(依前一階段甄選結果公告安排)

114年8月28日(四)16時前公告

說明:

將於每次甄選結果公告中,備註下一次甄選剩餘之缺額、報名時間及甄選時間。錄取人數額滿後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參閱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

 

十二、甄選方式:

     (一)口試10分鐘。

     (二)以資料審查(40%)、口試(60%)兩項計分,依總成績高低為錄取順位,若同分以資料審查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十三、錄取人員應於甄選日期當天下午16:00前至本校報到並簽約,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四、本簡章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