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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梅北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25-08-05 | 點閱數: 67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學校午餐廚房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1.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2.嘉義縣中小學學校午餐工作手冊。

二、甄選名額:

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三、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需熟識烹飪工作,具有中餐丙級廚師證照者優先錄取

3.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合格除一般體檢外,尚應包括胸部X光及A型肝炎抗體檢驗,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肺結核、傷寒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三個月內於區域教學醫院以上或衛生所證明)。可於錄取後二週內補證,如有不符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4.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5.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

6.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

7.衛生習慣良好者。

8.男女均可,唯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應具備完整證件〉。

四、工作時間及地點:

1.工作時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3時30分,共五小時,工作每4小時至少休息30分鐘(可配合實際需要由雙方機動調整工作時間)(校方得視需要每學年或每學期簽約一次)

2.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扣除);如遇學校補課或活動,需配合上班。

3.開學前依學校通知進行清潔及機具保養工作。

4.工作地點:嘉義縣梅山鄉梅北國民小學廚房(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民生街1號)。

五、工作內容:

1.協助驗收檢查貨品重量品質。

2.食材之搬送、清洗、處理、調理及烹調等作業。

3.菜餚、茶水之配送與搬運,剩餘菜餚與廚餘之處理。

4.廚房內外環境衛生及整理、設備清潔與餐具清洗等整潔維護、消毒工作。

5.依實際學校活動時間(學校節慶、慶典活動、運動會、畢業典禮等)配合廚房相關工作。

6.由學校指派參加之相關工作講習。

7.協助留檢體採樣。

8.協助午餐、點心相關工作。

9.其他有關之交辦事項。

 (1)配合學校行政相關業務主管及午餐執行秘書處理午餐事宜。

 (2)其他由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

六﹑食材安全衛生管理

1.蔬果清洗要確實。

2.鍋爐應依規定程序操作,注意安全。

3.菜刀、砧板應依使用類別生熟食分開使用,不得混用。

4.調理食品時不得交談,打噴嚏應掩鼻。

5.餐具務必清洗乾淨,擺放整齊並自然晾乾。

6.料理完畢後應隨手將廚房清理乾淨。

7.垃圾應每日清除,廚餘桶應蓋好且將周圍清洗乾淨。

8.每日應留存食物檢體1份,以保鮮盒及密封包妥後置於冰箱冰存,經四十八小時後始       得清理。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8月11日(一)上午12時止

八、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學務處報名。

             (本校地址: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民生街1號;電話:05-2626545)

九、繳驗表件

1.報名表含切結書1份(如附件一)﹔若無法親自前來報名者,請填妥委託書(如附件二),並依委託書之相關規定,攜帶證明文件。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3.丙級中餐烹調技術士以上證照(正本繳驗後影本存查)為優先錄取或於錄取後三個月內取得。

4.健康檢查證明(正本繳驗後影本存查)

5.經歷證明

十、甄選日期及地點:114年8月12日(二)10:00時開始;甄選地點:梅北國小

                    (試場當日公布),9點半前請先至學務處報到。

十一、甄選方式

(一)特殊加分:40分

1.證照(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加

   15分)。

2.本校學區家長或居住梅山鄉之社區人士加10分。

3.廚工經歷:曾擔任餐飲業相關工作或學校廚工工作者,每滿六個月給2分(本項加分

   最高以15分為限)。

(二)口試:60分(依下列四項指標合併計分)

1.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等。

2.衛生習慣態度、健康儀表等。

3.敬業態度、配合學校行政能力及意願等。

4.相關工作經歷等。         

(三)倘參加甄選人員分數相同時,依口試成績及特殊項目之廚工經歷先後次序依序排列。

(四)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錄取公告

(一)時間:甄選當日下午五時前公布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人事選聘)及本校網站

(二)錄取者(正取人員)

1.114年8月13日上午10時前至梅北國小學務處報到,逾期以棄權論,備取者依序遞補。

2.正取人員應於錄用後兩週內繳交廚工體檢合格證明書一份,不合格或逾期均以放棄論,    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3.錄取者於本學年度應取得丙照以上(自費)

(三)式上班日期為114年8月29日,自正式上班日起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不及格即不再續聘,由備取人員遞補。

(四)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十三、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錄取者在本校任職期間,應配合校方依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表現不佳得經午餐執行小組決議解雇,表現良好次學年得經午餐執行小組決議續約。

(三)薪資:採時薪制(部份工時),甲方每月給付乙方薪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90元,並負擔法定勞、健保費及按月提繳退休準備金,並依政府公告基本工資之規定適時調整。每年視工作績效,核發年終獎金,獎金額度依午餐工作小組評核結果酌予加減。

(四)本校廚工差勤及其他未盡事宜,依嘉義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守則之規定辦理。

(五)錄取者如另有生涯規劃提出離職,請於2個月前預為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