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水上鄉大崙國民小學114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第一次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段招考)
一、教育部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嘉義縣政府訂定「嘉義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補充規定」。
三、嘉義縣政府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府教幼字第1140171394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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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
職缺 |
錄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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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代理教師 |
懸缺 |
2名 |
2名 |
自114年8月1日起 至115年7月31日止 |
英語專長教師兼任組長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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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兼組長1名 |
電話:05-3711381#22。
(一)報名表1份。
(二)3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2張【請分別貼於報名表、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
(四)役畢或免役證明(無者免附)。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國小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無者免附)。
(七)切結書、委託書。
(八)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申請查閱同意書。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規定,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情形。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情事。
(四)曾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五)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日間在籍學生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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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招考 報名資格 |
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及該類科合格專長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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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招考 報名資格 |
符合基本條件第一階段資格,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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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階段招考 報名資格 |
符合基本條件且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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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招考 日期、時間 |
114年7月8日(星期二)9:00起 (請於08:40前至教務處報到) 如尚有餘缺,則進入第二階段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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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招考 日期、時間 |
114年7月8日(星期二)10:30起 (請於10:10前至教務處報到) 如尚有餘缺,則進入第三階段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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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階段招考 日期、時間 |
114年7月8日(星期二)14:00起 (請於13:30前至教務處報到) 備註:如第2階段無符合資格的人報名,將提前至10:30招考。(電話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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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試教50﹪ |
(一)時間:10分鐘。(進入試場後預備時間1分鐘。演示10分鐘,第9分鐘時響一聲短鈴提醒;10分鐘時響一長聲結束鈴,考生即刻停止演示,收拾教具。) (二)英語專長缺試教範圍: 1.請自選國小五年級英語之教材,自編教學活動。(不限版本) 2.請準備試教科目教案(格式不拘)一式三份,教具自備。 (三)導師缺試教範圍: 1.請自選國小三年級國語或數學之教材,自編教學活動。(不限版本) 2.請準備試教科目教案(格式不拘)一式三份,教具自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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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試(含資料審查)50﹪ |
(一)請備妥個人相關資料一式三份,含履歷表(含自傳)、服務證明、獲獎記錄、教學檔案,或其他相關專長佐證文件,請以文件夾套裝成冊。 (二)考生先繳交備審資料給口試委員,口試時間以 10分鐘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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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取及備取依總成績高低排序,從最高分依序按缺額數列為正取,後依次列為備取人員,若分數相同,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單項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三、口試入場順序於考試當天現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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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招考結果公告 |
114年7月08日(星期二)10:10前公告在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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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招考結果公告 |
114年7月08日(星期二)12:30前公告在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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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招考結果公告 |
114年7月08日(星期二)17:00前公告在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