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4年6月2日高師大進字第1141004680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三、上課時間:114年7月 1、2、3、4、7、9 日,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4點20分,每日6小時。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