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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25-05-05 | 點閱數: 212
  1. 依本年度簡章規定初選通過標準為:專長領域學科成就測驗評量結果任一科在百分等級85()以上。
  2. 對成績有疑義者,得於114514(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寫初選成績複查申請表,向竹崎高中輔導處申請成績複查,複查結果於114514(星期三)下午5時前公告,複查費用每科目100/人,由申請者自付。
  3. 通過初選鑑定者:
    • 請團體報名之學生於114512(星期一)前向就讀國小繳交複選報名費及初選入場證,複選報名費依簡章內容規定,各國小於114519(星期一)中午12時前向各國中辦理複選報名,各國中於114520(星期二)中午12時前向竹崎高中輔導處辦理複選報名。
    • 請個別報名之學生於114520(星期二)中午12時前向竹崎高中繳交複選報名費及初選入場證辦理複選報名,複選報名費依簡章內容規定。
  4. 本次測驗結果僅做為學生此次在該類學術性向之鑑定依據,不可過度解讀為學生未來發展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