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嘉義縣財政稅務局114年4月7日嘉縣財稅服字第1141350120號函辦理。 |
二、 | 宣導內容如下: |
(一) | 宣傳內容1:「114年期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 請於4月30日前繳納114年使用牌照稅,以保障您權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關心您!」。 |
(二) | 宣傳內容2:「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網內有設置『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納稅者權利保護』及『E網區』,提供開徵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辦管道,歡迎多加利用。」 |
(三) | 宣傳內容3:「財政部Line@地方稅智慧客服已上線,24小時地方稅稅務諮詢不打烊,歡迎民眾E起來體驗快速便捷的智能服務。」 |
(四) | 宣傳內容4:「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使用的車輛,經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惟排氣量超過2400c.c以上之部分不能免徵,仍要繳納差額使用牌照稅。」 |
(五) | 宣傳內容5:「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使用的車輛,可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免稅前一日止。」 |
三、 |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D4skkDsSTlY |
四、 | 檢附電子檔,請協助登載並廣為宣傳。 |
五、 | 宣傳期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