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我國總統指示,運用國家的力量, 協助青年拓展國際視野與多元創意行動,以厚植臺灣青年的競爭力,因而有此計畫。
二、對象:
(一) 18-30 歲青年,由各部會開發合作之國際組織、機關(構)提 供青年個人蹲點見習、培訓、服務、交流名額。
(二) 15-18 歲青年(高中職生),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統籌規劃 辦理。
三、提供圓夢機會執行期間: 114 年,至少半個月以上,至多不超過 6 個月為原則。
四、詳細資料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