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參賽資格:至民國114年6月15日止,凡年滿12歲(含)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金獎得獎者須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
三、收件時間:民國114年3月15日至114年6月15日截止。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