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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活動訊息 | 2025-03-21 | 點閱數: 36

 

一、「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計畫」宗旨在於獎掖、培養、啟發具有潛質、創新與個人獨特性之身心障礙的視覺藝術創作者,在未來創作上獲得更好的環境和發展。

二、參賽資格:至民國114年6月15日止,凡年滿12歲(含)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金獎得獎者須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

三、收件時間:民國114年3月15日至114年6月15日截止。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