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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體健科 - 行政公告 | 2025-03-11 | 點閱數: 45
主旨: 修正「嘉義縣政府辦理環境污染防制基金補助設置空氣品質淨化區及淨化空氣植生綠牆申請審查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嘉義縣政府辦理環境污染防制基金補助設置空氣品質淨化區及擴大綠化植生申請審查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並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隨函檢附「嘉義縣政府辦理環境污染防制基金補助設置空氣品質淨化區及擴大綠化植生申請審查作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