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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0-04-15 | 點閱數: 1221

借調對象:本縣正式合格教師,具有工作熱忱者為優先。
工作內容:辦理特教(以資優業務優先)相關業務。
借調時間:9961日至100731日止。
意者請備簡歷表〈含教學年資及在校擔任職務內容等資料〉,於即日起郵寄特教科陳俊雄校長收362012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