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甄選筆試成績無人申請複查。
二、複試報到時間:請應考人於下列指定時間內至朴子國中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於有效期限內且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有照片之健保IC卡、駕照或護照正本)及准考證,甄選候用校長應考人請併同繳交複試費用新臺幣1,200元、甄選候用主任應考人請併同繳交複試費用新臺幣800元,以完成報到手續。考生報到後一律至叫號休息區等候應考。
(一)上午場次:
1、報到時間:114年1月12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8時30分。(請注意:應考人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報到,以棄權論,應考人不得異議。)
2、報到組別:
(1)A組:國中主任。
(2)B組:國小校長序號1至序號10。
(3)C組:國小主任序號1至序號9。
(二)下午場次:
1、報到時間:114年1月12日(星期日)中午12時至12時30分。(請注意:應考人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報到,以棄權論,應考人不得異議。)
2、報到組別:
(1)A組:國中校長。
(2)B組:國小校長序號11至序號21。
(3)C組:國小主任序號10至序號18。
三、口試注意事項:
(一)口試時間:校長組及主任組分第1試及第2試每名應考人口試時間為15分鐘(第14分鐘按鈴1聲,第15分鐘按鈴2聲停止口試),不可攜帶任何簡歷或資料。
(二)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3次未到場者,該場次即以棄權論,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為維護試場秩序,複試當日恕不開放考生車輛停放於考場內。
五、考試當日憑准考證進入考場,複試當日請考生從大同路校門口進入考場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