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4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3845號函辦理。 二、114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為期12個月,計畫申請採取線上作業方式,原定113年10月3日(星期四)截止上傳,審酌山陀兒颱風影響,申請期限展延至10月14日(星期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