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修正案,修正內容臚列如下:
(一)11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第9條第3項,各參賽單位報到 時間:原訂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時 至12時,修正為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8 時至12時。
(二)11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第9條第4項,各參賽單位總領 隊會議:原訂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26日(星期六)下午1 時30分,修正為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1 時30分。
(三)11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第9條第7項,開幕典禮113 年 10月26日(星期六)下午5時原訂於屏東縣立田徑場(地 址: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9號)舉行,修正為屏東縣民公 園(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