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縣超額教師之排序係依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規定辦理。委託私人辦理之學校,其教師不願隨同移轉至受託學校,或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之教師與學校教育理念不同,於學校轉型當年度得準用前述作業原則以超額方式優先介聘他校服務,介聘順序列裁併校及減班超額介聘之後。
二、國小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積分審查結果名單因作業疏失更正新增1名教師(興中國小張○綾)。
三、檢附旨揭表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