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 教育處幼教科 - 人事選聘 | 2024-06-07 | 點閱數: 3569

一、旨揭積分審查作業業於113年6月5日辦理完竣,積分審查彙整表詳如附件,倘申請縣內介聘之教師對所公告之積分有統計上之疑義(如電腦登打錯誤、加總錯誤等;不含事後補件或更改),請於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電洽教育處范珮芝科員(05-3620123#8943),逾時不予受理。
二、公告之科目排序,不等同於介聘作業科目排序。
三、本次無教師申請原住民族身分優先介聘。
四、行政專長介聘順序,俟6月28日審查完畢後當日公告。
五、申請互調教師,限申請目前服務學校聘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