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達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4-05-21 | 點閱數: 73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15日臺教文(一)字第1130050159號函辦理。

二、瓜地馬拉外交部已於113年4月9日起,改以二維條碼(QR CODE)及電子簽章方式取代現行採用墨水簽章及使用官方用紙之文件證明書,民眾可於證明文件獲核發後,自行下載列印使用,爰未來經我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驗證之瓜國外交部文件證明書正本將為民眾自行列印之版本。屆時倘我國內要證機關有疑義,可逕讀取該文書所附之二維條碼或至瓜國外交部文件證明書查詢網址查詢(網址:https://minex-gob-gt.my.site.com/apostilla/s/consultaapostilla),以確認文件真實性等情。

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外交部施易成先生,電話02-23432918;電子郵件:ricshih@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