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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家庭教育中心 - 行政公告 | 2024-05-16 | 點閱數: 103

說明:

一、旨揭獎項依據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辦理。

二、檢附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獎項頒授要點1份,如有相關推薦人員,請逕洽該協會辦理推薦事宜。

三、相關推薦期間為1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郵戳為憑),相關表件請至主辦單位網站下載,推薦表件請以掛號方式逕送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