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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23-11-07 | 點閱數: 228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辦理。
二、報考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二)具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士。
(三)由本校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考試,不合適者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名額: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
四、報名:即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 10 時止。
(一)須本人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乙份(請詳填各欄資料)。
(三)繳驗學歷及有關證件正本(驗畢即時發還,影印本證件概不受理)。
   1 、國民身份證。
   2 、最高學歷及有關證件。
           3 、身心障礙手冊。
     4 、請繳交各證件影本乙份留存校內。
(四)繳交審查資料(自傳、履歷表、服務證明、獲獎記錄、或其他可資證明特殊專長之文件),請自行以大型牛皮紙信封袋密封裝好。
五、甄選: 112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二) 9 時進行甄選,新港國小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