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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發展科 - 政策宣導 | 2023-09-12 | 點閱數: 193

主旨:函轉交通部觀光局檢送「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請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12年9月6日府授文產字第1120217454號函辦理。
二、旨案「戶外休閒活動,指由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團體、商號或其他企業經營者於戶外開放性環境所進行之各類休閒活動。」及「戶外休閒活動舉辦者應遵守各該活動主管機關所定管理規定;主管機關未訂有相關規定者,得參據適用本注意事項。」為旨揭注意事項第2點及第4點所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