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申請條件:請詳閱本實施要點。
獎學名額暨金額:大專院校30名為限,每名新臺幣1萬元。
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連同下列文件寄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信封袋上註明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辦。
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影本請加註(蓋)與正本相符章,另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申請經核准者,由臺東縣政府另函通知申請人肄業之學校製據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