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科:
(一)從缺,未達錄取分數。
(二)惠請具有中等學校國文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國文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請於112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前往本校人事室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