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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學特科 - 獎助學金 | 2023-08-01 | 點閱數: 4068

本要點修正之第三點及第六點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1. 第三點「生活津貼」補助資格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私立高中職。
  2. 第六點「生活津貼」補助額度補助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者每人每學期6,000元;補助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者每人每學期3,000元。請貴單位轉知校(縣市)內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並廣宣週知。

檢送原函及「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