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11學年國民中小學健身操比賽業於112年4月19日辦竣,
經查部分學校跨班級組隊,惟未使跨班級之全部學生上場比賽,
未符本案競賽實施計畫第六條第3項相關規定,
本府將另案個別通知學校說明,若屬實則將酌予扣減該校競賽總成績2分。
本案競賽成績將俟違規事項處理完竣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