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國民中小學學生符合下列申請條件者:
一、無法申請清寒證明取得政府補助;學校、導師瞭解學生實際狀況,的
確有接受補助之需求。
二、符合下列具體事實陳述:
1.父母雙亡,而監護人無力負擔教育費;父母重度殘障或疾病而無謀生能
力者。
2.單親家庭(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教育與生活費全賴單親負擔,而單親無
力負擔者。
3.隔代教養:教育與生活費全賴祖父母負擔,而祖父母無力負擔者。
三、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需急難救助者。
申請截止時間:97年9月10日
申請辦法:請填寫1.申請表(詳見申請表填表說明)正本(上學期如已審核通過請註明)
2申請學生清冊電子檔(請務必E至tles100@mail.tles.cyc.edu.tw)
寄至嘉義縣大林鎮中正路423號 大林國小總務處收